家校沟通有奖征文 | 范成新:下马威
| 摘要:一九九七年,我三十五岁,当了五年教导主任后被教育局任命为东张巨中心校校长。那时农村学校规模还不小,有二十个教学班,960名学生,43位教师。学校经费主要靠收学杂费来维持…… |
一九九七年,我三十五岁,当了五年教导主任后被教育局任命为东张巨中心校校长。那时农村学校规模还不小,有二十个教学班,960名学生,43位教师。学校经费主要靠收学杂费来维持。中学生37元/每期,小学生22元/每期。那时教师工资靠乡财政发。教师结构也相当复杂,有公办老师、民办老师、代课老师、队办老师、还有乡里分流来的大中专生。
新官上任三把火,正当我准备大展宏图干一番事业时,一场突如其来的校园霸凌事件把我推到了风口浪尖上。
那是暑假刚开学,天气炎热,乡里刚分流来的小桑老师在八年级上课,一名学生上课捣乱,被桑老师叫到办公室去谈话。班里的学生见没有老师,顿时像开了锅。留级生刘鑫仗着个子大,在班里接连欺负了几个学生后又去打小个子陈路。陈路有两个姐姐,他是家里的唯一男孩,平时在家里说一不二,哪能受这种气。于是,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准刘鑫的后背就扎了过去,顿时鲜血直流,染红了雪白的衬衣。

小桑老师一下子就吓懵了,急忙跑到楼下去找我。看到这种情景,我连忙和桑老师拉着刘鑫去村卫生室,到了那里,村医说他看不了。我们急忙用摩托车把刘鑫拉到了中和乡卫生院,那里的医生说他也看不了,我急忙找了个车拉刘鑫去县医院,并通知了刘鑫和陈路的家长。到了县医院,医生立即为刘鑫进行了包扎并让住了院。陈路的家长丢下三百块钱就回家了。
次日,我和桑老师早早去探望了刘鑫,好在只是皮肉之伤,并无大碍。可住了几天,钱花完了,陈路家长不再照头了,刘鑫家长不干了,来学校要钱。学校本来经费紧张,哪来这项开支?那时候很多法律法规尚未健全。(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2002年才颁布)。我连夜翻阅了新乡市印发的法律读本小册子,寻找处理问题的法律依据。
第二天我和班主任到了陈庄,找到陈路的父母,我说“你们不去医院照头是错误的,要学会换位思考,假如别人打伤了你家的孩子不管,你会怎么想?别以为陈路躲起来就没事了,他扎伤人,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,我可以让少管所把他抓起来。”听了此言,陈父答应下午去学校说事。
同时我把这件事报告了学区领导、乡派出所,村领导,邀请他们下午到学校说事,领导们一致认为学校和老师责任不轻,难辞其咎。
到了下午,刘鑫家长叫来五六个族人,先到了学校,要追究老师的责任并要钱看病。我说:“刘鑫受了伤,值得同情,但据我了解,刘鑫以强欺弱在班里已激起众怒,即使昨天陈路不扎他,其他人也准备还击他。现在既然伤势不重,让陈家适当给予赔偿即可,毕竟他们还都是孩子”。听了我的话,刘家人不再说什么了。
一会,各位领导和陈路的家长都来到了学校会议室。陈庄的干部和族人也来了好几个人。老族长首先倒打一耙,说:“你们学校管理有问题,秩序混乱,以后学生不敢来这上学了,出了这件事,应该由你们学校和老师负责。”

等他说完后,我说:“我们学校几十年来从没有出现过伤害学生的事故,只是陈路来了以后才出了这种事。陈路娇生惯养,原来在私立学校上,管不了了才转到我们学校来。学校规定不准带刀具来学校,他为什么带刀来?自古以来就是,谁杀人,谁偿命,谁打人,谁看病。新乡市颁发的法律读本上明确规定,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,未成年人出了事,应该由父母负责,学校和老师只能对学生正面教育,他做出了违法事,老师和学校没有赔偿义务。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并不是进了保险箱。”
派出所宋所长趁机说:“如果施暴者不予赔偿,派出所要带人。”陈庄家长无话可说,只好服从调解,赔偿刘鑫一千元,双方签订了谅解协议,事情妥善解决。学区领导和派出所长都说,没想到会有这样满意的结果。
当然,我和小桑老师也做了自我检查。这件事过去二十五年了,小桑早已调回乡里当了干部。我不知她忘记了没有。我可一直铭记于心。
这是我当校长后处理的第一件棘手的事。今写此文是为了奉献给年轻的校长和老师们,作为借鉴。
作为一名校长和教师,不仅要精通教学业务,还要学习法律法规,学会依法治教。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学校和自己的合法权益,以应对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。
学校和家长还要建立长效的沟通机制,定期交流学生的情况,把握学生的最新动向,及时疏导和矫正学生的不良心态,才能防患于未然,家校形成合力共同教育好孩子。

作者简介:
范成新,河南省获嘉县史庄二中语文教师,中共党员,中小学高级教师。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,河南省骨干教师,获嘉县第二届“感动同盟教坛三十年美丽教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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